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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科普教育展示技术中心(上海市国际科技交流中心)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.09.02

  上海市科普教育展示技术中心(上海市国际科技交流中心)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依托科协系统的智力资源和组织网络优势,协同科技社团和广大科技工作者,吸引和汇聚国内国际科技创新资源,开展资源对接、交流合作、创新生态营造等,为提升科技协同创新能力提供平台支持、智力资源导入、助推人才成长等公益性服务。

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扩宽用人视野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沪人社规〔2019〕15号)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。

 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  科技管理2人(专技十二级)

  二、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

  1.招聘岗位说明

  (1)围绕科技创新服务,配合策划并负责服务创新人才、服务科创企业发展相关活动的具体实施;完成方案策划、活动预告、主持稿、新闻稿等各类文档起草等工作;

  (2)配合完成科协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,负责与市科协所属学会、科技工作者以及有关企业的具体沟通与联络;

  (3)针对企业、区域及重点产业发展需求,搭建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,服务数据的挖掘、整理与归档工作,配合策划并举办创新成果展示及配套活动;

  (4)配合完成创新人才服务工作,组织落实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、完成专技人员职称申报受理等工作;

  (5)配合完成学术交流活动、知识产权服务、科学普及等项目的策划和组织管理;完成方案策划、文档起草、参与活动具体实施等工作;

  (6)参与新项目活动的调研、策划等工作;

  (7)配合完成项目的评估、总结;完成部门文档管理工作;

  (8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2.招聘对象与条件

  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  (2)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;

  (3)年龄:35周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

  (4)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备处理复杂问题和复杂情况的应对能力;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和公文写作能力;工作主动性强,有较强的服务和创新意识;

  (5)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;英文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较强;

  (6)外省市社会人员(非应届毕业生)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,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)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;

  (7)对群团组织的工作有一定了解,具备一定的信息收集能力和分析能力,能够开展相关课题项目申报工作,有科技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(中共党员优先)。

  三、招聘办法

  1、报名。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Email报名方式。请下载本招聘启事中的《上海市科普教育展示技术中心(上海市国际科技交流中心)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》,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,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。通过本人有效Email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本次报名Email(xjj@sisec.cn),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,如:科技管理-姓名。报名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8日16:00止。

  报名材料:《上海市科普教育展示技术中心(上海市国际科技交流中心)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》、准考证、笔试成绩单、个人简历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、居住证复印件(外省市人员)。

  2、资格审查和笔试。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,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2022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成绩为准。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: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,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面试,未收到考核通知的不另发通知。

  3、面试。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,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。

  4、体检。按照笔试、面试成绩4:6比例,计算出总成绩,根据招聘职数,按1:1确定体检人选,体检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的要求,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,视为放弃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。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,单位将不予以录用。

  5、考察。由中心组织考察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。

  6、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。根据考核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公示无异议,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,再报上海市人社局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,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

  四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

 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,其工资、奖金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  五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夏老师

  Email:xjj@sisec.cn

  TEL:53822660

  监督电话:53822040-23030

来源:

https://rsj.sh.gov.cn/tzpgg_17408/20220902/t0035_14095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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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提示: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、保证金、体检费、材料费、成本费,或指定医院体检等,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,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,请求职者提高警惕,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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